香港已颁布一项新法律,《维持生命治疗预设决定条例》,该条例赋予患者在临终且无法做出决定时拒绝维持生命治疗的合法权利。这项立法为遵守这些预设医疗意愿的医护人员提供了法律保护。居民现在可以正式记录他们的生命终结护理意愿,其中一些人接受了录像评估,以确认其精神能力,然后签署意愿书。 AI
排序理由 政府机构颁布的新立法。[lever_c_降级自重要:ic=2 ai=0.0]
- Advance Decision on Life-sustaining Treatment Ordinance
- Hong Kong
-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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