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独立的法律团体提议,北京应指定香港为中国的“太空金融中心”。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建议香港利用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优势,促进商业太空发展。这包括制定太空资产注册和融资的立法,并将香港交易所定位为商业太空公司的离岸上市平台。 AI
排序理由 一个法律团体关于战略性产业金融基础设施的政策提案。[lever_c_demoted from significant: ic=1 ai=0.1]
- Asian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 Beijing
- China
- Hong Kong
-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 Lai Ka-ying
- Shenzho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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